2009年4月5日 星期日

【最新詐騙手法】一場車禍,對方說沒關係,卻換來賠償金!-email轉載

★注意:這是真實案例,希望大家小心謹慎★

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,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,這則車禍,對方表示沒有關係,人沒有什麼大礙,拍拍屁股就走了。 林 小姐以為沒事,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、駕駛人及車輛的特徵記下,持驗傷單報警,並告上法院說她「肇事逃逸」!

林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,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,也提不出任何證據,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…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,為了息事寧人、省麻煩,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,以10萬元私下和解。

● 許多人對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,認為被撞到的人沒有大礙,殊不知正中了歹徒故意製造的假車禍真詐財案件。

◆ 遇到這類情況,請大家務必記住:

1.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,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;

2.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,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(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);

3.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,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,到警局備案(這是重點,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)

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,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,就來不及了……

以上資訊來自於網路,真實性請自行判斷!但這年頭詐騙盛行,小心為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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